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分户验收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第二阶段在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
办法还对业主开放日等活动作了说明。在竣工验收阶段分户验收期间,由建设单位组织业主开放日活动,应提前通知业主,告知业主具体安排、携带证件材料、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查看体验的注意事项。业主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每户参与总人数不宜超过2人。对于业主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牵头落实整改,填报《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活动问题处置整改情况记录表》并附原位置照片;对业主提出的非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与业主进行协商处理。
办法明确,竣工验收阶段分户验收工作完成后,监督机构应组织开展抽测,对分户验收结果进行比对性复核。分户验收抽测比例不低于总户数的2%,政府保障房比例不低于总户数的5%,应覆盖不同楼幢、不同户型,顶层、底层至少各抽测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