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公安局发布公告,对调整优化落户政策公开征集意见,拟进一步放宽多项落户条件。
此次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六大方面的调整优化,其中允许购买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且已办证的房屋所有权人按“一房一户”申请落户,配偶及子女可随迁;放宽投靠落户政策,将子女投靠父母年龄限制放宽至不超过22周岁等。
其中,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将优化人才落户政策,取消中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四上企业”高管人员落户需就业创业满一年的条件。
在本市城镇地区购买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已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人可按照“一房一户”申请落户,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可随迁落户。
非本市户籍的上述人员在本市就业创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可申请在城镇地区落户,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可随迁落户。
此外,还将调整就业创业落户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层次学历或取得中级职业资格、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就业创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可申请在城镇地区落户,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可随迁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