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晚间,苏州市住建局通过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即日起取消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满2年方可转让的限制措施(有特殊限制转让要求的住房除外)。
实际上,此次政策调整是苏州根据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居民实际需求作出的优化举措,进一步体现了采取有力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的政策导向。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当前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释放,原有的转让限制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此次取消限售将有效降低居民改善住房的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为房地产市场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