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住建厅披露,截至今年4月底,合肥、蚌埠等地已收购10279套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和人才租赁住房。其中,保障性住房达2917套,获得再贷款银行授信10.19亿元。
据悉,安徽省指导各地坚持“以需定购”,有序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指导各地出台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明确统一的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条件和标准,建立健全常态化申请受理和联合审核机制,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目前,全省16个地级城市全部完成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建设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申请。
此外,安徽省坚持“供需匹配,以需定购”,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通过争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融资政策,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安徽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有力有序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工作,指导地方结合实际,自主决策收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等用途,充分运用再贷款、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支持,扩大融资渠道,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建设,将轮候需求纳入保障性住房发展计划,通过以需定购筹集房源,满足保障群体需求。